為善欲人知

剛好最近在思考"為善不欲人知"這個概念,我相信很多人行善並不是為了要突顯自己很有愛心,或是謀求個人的名譽,但也的確世間有許多的個人或是團體,初衷並不是如此的單純。

但今天看到這篇展望會的文宣
(http://www.worldvision.org.tw/ENTER/pdf/2017_036.pdf)
,我比較傾向去認為,人人都會有自己不足之處,所謂的弱勢,僅是從某一個單一的角度去認定,例如有形身體上的殘疾,經濟供需上的貧乏,甚或是心理上以及人際關係的不平衡。

最近也接觸了基督徒的價值觀,就算在暗處(無人可見)也得要遵行上帝的教誨,因為上帝什麼都知道,例如不偷不搶,或是生活上的小事(不闖紅燈之類)。更積極一點的是要關愛身邊甚至世上所有的人,當然這要執行上一定有難處,但我想關注的部分是,個人出於愛的善行,是將其榮耀歸於上帝,有了這樣的出發點後,就較不會在乎旁人是否用異樣的眼光,來評斷我們的行為是否出於自私。也就是說,這提供了很有說服力的動機和強大的持續力,來勸導世人行上愛人- 歸榮耀給上帝。

之所以會特思考這個概念,是因為近期家人推廣的公益團體有經費短缺,我也曾經協助推廣募款和義賣的資訊,但自己又會有種感覺,怕他人覺得我是刻意要給人正面的形象,才接露這些資訊。但我最近似乎想通了,"為善欲人知"是一個積極主動的概念,但這並不是為了要營造個人的名譽或是利益,而是希望更多人知道世人有所匱乏,而能推動更多人參與,無論是歸榮耀給上帝也好,或是積個人功德也好,不同信仰的出發點不同,重要的是這些事情有人來做了,而真正需要幫助的人也有得到幫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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